照顧失能家人「金」輕鬆 中市長照2.0啟動住宿式機構補助
鄭曉婷 / 台中市政府為減輕照顧者經濟負擔,配合衛生福利部補助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,民眾入住如一般護理之家、精神護理之家、老人福利機構、身心障礙機構、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等住宿式服務機構並符合條件者,每人最高可補助6萬元,截至今年2月15日,補助金額達1億5,000萬元以上,減輕至少3,200個以上家庭經濟負擔。
衛生局表示,去年已請轄內159家24小時住宿型機構協助通知民眾申請,只要於今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申請,入住住宿式機構累計達90天以上,且使用者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累進稅率未達20%、非按20%稅率課徵基本稅額者,每人最高可補助6萬元,另外,衛生局也與社會局合作,依機構類別分設4個單一窗口受理申請,提高補助申請便利性、就近性。
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,補助方案自開辦以來,受到市民廣大迴響,去年有逾3,200人申請,今年將持續發放,減輕照顧者經濟負擔,民眾可至台中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網站(http://bit.ly/2B4igUN)查詢,也可撥打台中市政府衛生局電話04-2526-5394分機6013陳小姐,或長期照護諮詢專線1966詢問補助相關問題。2020/02/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