違反居家檢疫規定 男子舞廳趴趴走依規定裁罰
劉大川 / 高雄市一位從事遠洋漁業捕魚工作的男子返國,按規定須在住處居家檢疫14天,至7月21日解除,未料黃男在17日凌晨前往新興區「美○華舞廳」消費,經新興分局執行擴大臨檢盤查,查出黃男違反居家檢疫的規定,蒐證後相關資料移轉區公所陳報衛生局依規定裁罰。
新興分局執行易滋事場所之擴大臨檢勤務,在「美○華舞廳」包廂內盤查客人身分時,赫然發現警用電腦上出現黃男是被註記為「居家檢疫」的人士,而且當下現場黃男並無戴口罩,同時還發現該包廂內女服務生也未戴口罩;女服務生一聽到黃男為居家檢疫人士,先是愣了一下,隨後神情緊張地趕緊帶上口罩。警方要求黃男等一行人確實戴上口罩,並規勸「既然是居家檢疫的人士,就不該到處趴趴走,恐會造成傳染他人疑慮」,同時命令黃男趕緊返家,不要再離開住居地,同時也呼籲黃男同行友人,做好健康自主管理,配合衛生機關的建議,確保自身健康。新興分局也要求該舞廳要確實落實自主防疫管理,嚴格要求消費者正確佩戴口罩或保持社交距離,善盡管理責任。
依「傳染病防治法」及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」規定,居家檢疫者,如有擅自外出、或違反其他相關規定,可處新台幣10萬至100萬元罰鍰。新興分局表示,本案查獲黃男當下現場錄影音蒐證資料已經整理齊全,將通報新興區公所循民政系統報請衛生機關依法裁罰。呼籲居家隔離或檢疫的民眾務必配合相關規定,切勿以身試法、害人害己,共同維護國人健康。2020/07/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