議員要求凍結人事 市警局提出說明
劉大川 / 有關高雄市議會部分議員要求警察局人事凍結限制,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提出說明,警察局辦理員警陞遷案件,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相關規定辦理。按往例,會俟內政部警政署重要警職檢討調整後所遞遺職缺,連同警察局相關職缺再行通盤檢討調整。
另考量現階段以防疫工作為優先,警察局同仁應積極配合協助各項防疫工作的執行,為不會影響高市防疫相關工作,警察局將俟疫情發展狀況及內政部警政署重要警職檢討調整情形,適時再辦理相關職缺檢討調整,以維護警察局同仁陞遷權益。
部分,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1第1項規定:「各機關首長於下列期間,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…七、民選首長及民意機關首長受罷免者,自罷免案宣告成立之日起至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止。」人事凍結部分係指警察局需陳報市府核定發布府令部分,另授權警察局人事權責部分則未受限制。2020/04/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