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檢警詐百餘萬 新興警赴桃園逮二名車手
謝惠貞 / 一位婦人至新興分局中正三路派出所報案,婦人稱一名自稱「地檢署檢察官」來電,表示涉有刑案,需要核對鈔票號碼確認有無犯罪,被害人誤信為真,遂於在自家門前,當面交付新臺幣一四四萬現金給予收取贓款之車手。
新興分局偵查隊與中正三路派出所立即組成專案小組,循詐騙車手逃逸路線,調閱監視器影像,知悉車手一路搭車北上逃逸至新竹、桃園、新北等縣市地區,警方迅速鎖定車手藏匿於桃園,即報請高雄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,並聲請拘票及搜索票,北上查獲二名犯嫌到案,並當場查扣剩餘贜款現金新臺幣三十多萬元、手機四支、金項鍊二條等贓證物,全案將二人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。後續警方仍將繼續向上溯源,務必追查其他集團共犯到案。
新興分局長戴台捷呼籲民眾,警察機關或檢察官絕對不可能要求民眾將錢領出來,近年來有多起假冒檢警人員,致電民眾謊稱個資有外洩,涉嫌詐欺、洗錢等罪,並以刑案偵查需監管帳戶或現金為由,要民眾將存款交給假冒檢警公務人員保管之案例。尤其詐騙犯罪集團常將目標鎖定居家年長者,利用長者平日生活單純,不熟悉詐騙手法的話術特性,而容易聽信受騙,因此民眾若接到此類型電話,要先切斷並立即撥打「一六五」反詐騙專線諮詢求證,才能保護自身財產安全。2021/05/14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