碰觸陸船釀翻覆 海巡署承認:追逐船隻碰撞翻覆
刻意隱匿事實虛構陸船「蛇行拒檢,不慎翻覆」
綜合報導 / 大陸漁民駕駛快艇14日下午在金門海域越界捕魚,在我方海巡追緝時船身翻覆,造成2人不幸落海喪命,金門海巡隊沒有驅離及大陸船隻翻覆過程的影像紀錄,遭外界質疑是刻意隱匿碰撞的事實。
對於這起事件,海巡署原本強調該艘陸船「蛇行拒檢,不慎翻覆」,未提及碰撞等情事,但金門地檢署檢察官經訊問海巡署隊員後,海巡署才發新聞稿,承認「船身多次接觸」。
海巡署表示,當天執勤的「CP-1051」艇未配備全船監視系統,執勤時有賴同仁以各級艦船艇配備之手持式攝影器材進行蒐證,該蒐證器材置於駕艙,遇有將登船檢查或突發狀況時,由負責同仁運用蒐證。「CP-1051」艇執法過程中,船上4名同仁,2名預備登檢、1名操船,另1名負責瞭望警戒及蒐證,惟因該艘陸船蛇行拒檢逃逸,於CP-1051 艇艏迂迴航行,在高速追逐狀況下,船身多次接觸,船身亦受海浪影響劇烈晃動,同仁在高度專注維持平衡及準備強靠登檢狀況下,致該名負責蒐證同仁未即拿取蒐證器材進行蒐證。
海巡署指出,由於本次執法過程中未能全程錄影、錄音,導致無法將關鍵事實完整呈現,引發家屬及外界質疑,艦隊分署分署長廖德成表示,「本案發生僅歷時五分鐘,因海上追逐及時間短暫等因素,未能全程錄影,雖讓事證分散,但不影響事實真相始末」。
最後,海巡署也說,死者家屬的傷痛,我們深切體認,也將全力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。於家屬抵金後,即向家屬完整說明相關案情;另案發後,海巡署亦秉持不偏不倚、勿枉勿縱原則,將全案交由司法機關調查,並在檢察官指揮下,以公開、透明方式,讓家屬參與相關相驗程序;海巡署相關作為,即希望將全案事實忠實呈現於家屬與社會大眾前。
對於外界質疑是刻意隱匿碰撞的事實,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也在臉書發文指出,緊追登檢前任何個案都是一個不斷貼近,多次碰觸的過程,因為要靠近,才能跳上受檢船舶,在靠近、調整彼此船位的過程,就有持續碰觸的風險,此時蛇行,加倍危險。海巡署的說明方式,是基於這個他們日常的經驗,沒有隱匿的動機,這種事情無法隱匿,誰都知道。管碧玲表示,海巡署沒有隱匿的動機,而她兩天前就曾表示本案受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障,會有第三人責任險,就是有碰撞,「請大家可以罵我、不要罵海巡!」2024/02/22
圖︰大陸快艇翻覆釀2死,金門海巡隊表示驅離及船隻翻覆的過程並無錄影紀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