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文燦涉貪首出庭 堅不認收賄500萬元
林憲偉 /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土地開發、收賄500萬元,桃園地檢署偵結後依法將鄭文燦等11人起訴,並對鄭求刑12年,桃園地院首度開庭,而這也是鄭文燦在獲釋112天後首度現身。鄭文燦出庭時否認犯行,並提出長達5千餘字共20點的答辯狀,向法官強調自己的清白。承審法官廖奕淳最後宣布12月30日上午9時30分再度開庭。
鄭文燦首次開庭在桃園地院第14法庭召開,鄭文燦在師陳永來、鍾維翰與何祖舜等三名律師陪同下進入法庭,桃檢則由主任檢察官呂象吾、公訴檢察官邱健盛、陳寧君蒞庭,承辦檢察官陳嘉義也列席旁聽,承審法官則是廖奕淳獨自審理。
鄭文燦在答辯狀中說,桃園市政府所推動的工五擴大都市計畫案基地位於機場捷運A7站和華亞科技園區之間,推動目的是促進產業發展、都市縫合、創造就業,並且解決該地區墳墓遷葬的歷史難題。該計畫開發有3選項,一為行政院2002年函示採區段徵收,由政府公辦。二是專案呈報行政院核定,三為私部門申請,但需取得全部地主同意。鄭文燦表示,市府經由營建署、專業公務員決定採區段徵收,自己並未主導。
鄭文燦說,桃市府推動工五擴大案是以3個原則處理,同時也依照市府同仁的專業判斷。從歷次會議紀錄,都可以佐證自己依照這3原則。
鄭文燦具狀指稱,白手套廖俊松當時把裝有500萬賄款的袋子放在官邸時,自己並不知情,隔天才發現有袋子但沒打開,因廖遲遲未拿回,最後還給廖子廖力廷。鄭文燦強調,若自己早就知道廖俊松被監聽,廖力挺也會被鎖定,怎麼會用自已的手機連絡廖力挺。
鄭文燦說,本案公訴人引為不利於他之證述,最主要為共同被告廖俊松之證述,然廖與鄭之間屬於行收賄之對向犯關係,為求減刑有虛偽自白之高度風險,且有推諉卸責、栽贓嫁禍之可能性。鄭文燦還列出廖俊松歷次證述瑕疵,直指「毫無憑信性、而無可採!」,且廖在本案中另涉侵占、詐欺取財犯行,品行不佳,足以認定其供述有不實自白之高度風險,且有推諉卸責、栽贓嫁禍而虛偽陳述之可能性,籲請法官公鑒。2024/12/20
圖: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出庭時否認收賄500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