砂石場私排重金屬廢水狂賺36億 檢扣50筆不動產 11人被起訴。
楊曉詩 / 桃園市大園區某砂石公司,長期在廠區內私設暗管,排放未經處理、含有重金屬等有害健康物質超標的廢污水,全案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查終結,依廢棄清理法等罪嫌,對實際負責人余姓及公司幹部周姓等10名被告提起公訴,並對余、周2名被告求處6年及5年有期徒刑,併科2000萬及1500萬元罰金。
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,大園區某砂石公司,長期在廠區內私設暗管,排放未經處理、含有重金屬等有害健康物質超標的廢污水,桃園地檢署接獲檢據偵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, 利用科技設備長期蒐證,確認被告等人所排放之廢污水,確實含有害健康物質超過管制標準之鉛、鎳、鋅等重金屬,去年七月十三日由廖榮寬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發動搜索,傳喚包括公司實際負責人余姓被告、周姓、羅姓、林姓幹部及操作設備之外籍移工五人到案。
偵辦期間,檢察官發現被告等人自107年9月起即有違法排放廢污水之犯行,至110年7月為止,因違法處理廢污水所獲得之鉅額消極不法利益,若以污泥短少量計算,高達約新臺幣36億多元。
桃園地檢署檢方清查,並扣押被告公司及被告余姓配偶名下之帳戶共約1億餘元之資金外,亦查扣2人名下共50筆,總價值約4億多元不動產。另外,桃園檢方也對公司求處2億元之罰金,聲請宣告沒收查扣資金及不動產。2022/04/19
圖:專案小組在砂石場外河川地查獲暗管排放重金屬廢水污染河川。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