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土用地劃設 苗栗縣長徐耀昌籲鄉親攜手促進區域發展
楊曉詩 / 苗栗縣府工商發展處舉行「國土功能分區分類及使用地劃設作業」公開展覽前記者會,說明國土計畫法公告實施後,已重新規劃成國土保育、海洋資源、農業發展及城鄉發展四類國土功能分區,使土地利用更為明確,期達到適地適用、永續發展的目標。
「苗繪國土.栗創新局」記者會廿八日在縣府會議室舉行,縣長徐耀昌率同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及產業發展科長蘇櫻莉出席,另邀請清大教授黃書偉簡報苗栗縣國土規劃概況及執行進度。卓蘭鎮長詹錦章、公館鄉長曾美露、西湖鄉長高阿賜及各鄉鎮公所代表多人,亦到場關心並協助宣導法規及政策。
詹彩蘋表示,國土功能分區分類及使用地作業,內容有些艱澀,卻與鄉親權益息息相關,因此希望各鄉鎮市公所協助宣導推動,依序完成三階段工作,透過分區分類及使用地劃設等作業,達到適地適用、永續發展的目標,同時保障民眾既有權益。她提醒鄉親或社團,在十二月廿二日至明年一月十日舉行公聽會及公告閱覽期間,可於會場或書面陳述意見,讓政策更貼近民意。
徐耀昌指出,國土分區分類及使用地劃設作業,代表著苗栗未來國土規劃的願景與契機,更期待將來在中臺灣的區域發展能占有一席之地。由於苗栗介於新竹與臺中兩都會區之間,過去為典型的農業縣市,然近年來縣府致力招商引資,已逐漸轉為工商、農業並重型態,尤其三義、南庄獲國際慢城認證後,蛻變為極具地方特色發展模式,面對國土計畫重大變革下,如何引導城鄉發展?這項計畫要肩負起主要責任。
徐耀昌說,依內政部分區劃設原則,南庄、獅潭地處水質水源保護區,而需優先劃為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,但縣府爭取十處約五十三公頃原住民部落,劃為農業發展第四類,有效保障在地鄉親權益;另已爭取中央補助在西湖與卓蘭於今年辦理鄉村地區規劃,後龍亦將於明年接續辦理,希望透過鄉村整體規劃,更能因地制宜訂定符合地方的使用管制規定,讓土地利用更契合在地需求。
工商處表示,國土計畫法於一○五年一月公布實行,縣市國土計畫則於一一○年四月公告實施,將原都市土地、非都市土地及國家公園土地,重新規劃成國土保育地區、海洋資源地區、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等四類功能分區,可使土地利用更為明確。縣府團隊依規定擬定功能分區圖,引導城鄉發展區位及時序,兼顧環境永續及糧食安全,民眾權益亦同時獲得保障。2022/11/29
圖說:「苗繪國土‧栗創新局」記者會,苗栗縣長徐耀昌帶領來賓宣導國土功能分區分類及使用地劃設。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