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委員趙正宇收受賄賂 有逃亡勾串之虞羈押禁見
陳玉玲 / 立委趙正宇涉收受殯葬業者賄賂,之前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一百萬元交保,案經高院撤銷發回,台北地院開庭後認,趙正宇收賄嫌疑重大,有逃亡、勾串、滅證之虞,裁定羈押禁見。
繼蘇震清、廖國棟、陳超明後,趙正宇遭裁定收押,成為該案第四名遭羈押禁見的現任立委,也是該案迄今遭裁定羈押的第九名被告。
台北地方法院指出,趙正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,犯罪嫌疑重大;不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,趙正宇逃匿以規避偵查、審判及刑罰執行的可能性甚高。
北院審酌趙正宇位居要職,具深厚人脈,名下有多筆房產,並自陳曾仲介不動產買賣收取佣金數百萬元,資力甚豐,因而認定趙正宇有逃亡動機,也有逃亡能力,而有逃亡之虞。
台北地院指出,趙正宇無法清楚交代家中遭查扣的高額現金來源,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供述不一,也無從排除林家騏囿於職務或其他利害關係,而袒護趙正宇的可能。
台北地院認為,趙正宇位居立委高位,不論對行賄的業者或公務員,都有高度影響證詞的能力,本案目前尚有證人未到案,且涉犯期間長達數年,牽涉人員眾多、細節繁雜,具體計畫、共犯分工、犯罪所得去向等,尚待檢察官釐清。
台北地院指出,若趙正宇透過未予羈押的機會或藉由親信、助理對證人施壓、藏匿犯罪所得,有致案情陷晦暗不明的危險,足認趙正宇有勾串、滅證之虞,因此裁定羈押禁見。
全案起於台北地檢署查出,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涉嫌行賄立委蘇震清、廖國棟、陳超明、前立委徐永明等人,企圖藉公司法修法或施壓經濟部,奪回SOGO經營權;趙正宇則涉嫌收受殯葬業者賄賂,協助業者施壓營建署。
台北檢察署上週發動搜索、約談行動,並在趙正宇住處扣得新台幣九二○萬元。北檢一日聲押趙正宇等十名被告,蘇震清等八人遭羈押禁見,趙正宇獲法官裁定以一百萬元交保,徐永明以八十萬元交保。
案經北檢抗告,台灣高等法院七日撤銷趙正宇的交保裁定發回更裁,北院八日上午九時三十分開庭,下午裁定趙正宇羈押禁見。2020/08/09
圖:台北檢察署偵辦立委涉收賄案,不服無黨籍立委趙正宇(中)獲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交保,提起抗告,高院發回更裁,經北院再度開庭,改裁定趙正宇羈押禁見,隨後趙正宇在員警戒護下步上囚車。